| 上海电机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
1、 高等学校全称:上海电机学院 2、 校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1201号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上海市闸北区青云路750号 3、 办学层次:本科 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祥见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6、 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考生 7、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8、 身体要求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9、 录取规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1) 普通高校“三校生”招生录取规则(上海): 在语、数、外三门文化课达到市考试院规定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五门课总分(满分5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规则: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 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 专业级差分要求:无 d) 对相关科目加试要求:无 10、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5000元/年.人 高职普通专业:7500元/年.人 高职中外合作专业:18000元/年.人 11、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 12、 联系电话:021-64637770、64300980 网 址:www.sdju.edu.cn 13、 贫困生资助体系: a) 学校与各大银行协调、协作,帮助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手续; b) 学校成立爱心基金会,对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学费部分减免或提供困难补助; c) 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4、 监督电话:021-64300980*3049 上海电机学院 200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