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招生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橄榄 路 1350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备注:以上两专业均为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一、学业考试报考要求、自主测试科目及录取规则: 1、学业考试报考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通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科技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未能全部通过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应届高中生参加春季高考预报名,在通过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后,须通过2017年4月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后,才能最终获得录取资格;如未能通过,则取消春季录取资格。 2、自主测试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1)自主测试科目:《动手能力》测试。 (2)《动手能力》测试主要内容:机械机构或装置的拆装。主要考察:工具的选用和使用、机械机构或装置的拆装效率、分解装配及调试的到位率以及操作规范等;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50分。 (3)测试时间:3月4日下午1:00及3月5日下午1:00,测试共有两场,考生须在3月2日登陆我校招生网选择其中一场参加测试。 (4)测试地点:临港校区教学楼B楼(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5)备注: 自主测试资格线划定:将按照报考专业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科目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入围我校自主测试的总人数将不超过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倍。 ‚自主测试资格线公布时间:2月28日。 ƒ考务安排:3月2日,我校划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以上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确认测试时间,每场考试限额80名,报名额满;具体考务安排3月2日于学校招办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④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将在“校测”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并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考生有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信息的内容,学校将对其评定,分值纳入校测成绩,满分为10分。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24日向学校招办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相关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录取办法: 在达到市里划定的统一文化考试本科填报最低控制线及学校划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的基础上,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总和为依据,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考试科目成绩。 注:1)3月9-15日,学校招生网站将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候补资格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0%。 2)3月16-17日,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具体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安排。 被我校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录取确认,不进行录取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对预录取考生未进行确认而产生的计划缺额数,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已确认候补考生的排名先后,依次逐个候补,如候补考生未按时到场确认,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3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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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38223045、 021-6463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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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38223140 | |||||||||||||||||
十四、网址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按上海市教委文件执行。 2、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3、考试科目时间:统一文化考试 1月7日-9日 满分450分 院校自主测试 3月4日-5日 满分150分 4、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文件执行。 5、自主测试成绩查询:3月9日学生可通过学校招办网站直接查询。 6、综合素质评定: 考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校级、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类竞赛奖项或证书。
备 注: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等同于市级奖项;2.评定分值不可累加,取分值中最高一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