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13浏览次数:5722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总计划:30名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役士兵

01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02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03

国际商务

8

2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报名要求:

1)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且现有7门(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信息技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2)根据现有合格的高中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每门折算成100分,满分为700分

2、校考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内容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300分。

3、录取办法:

1)以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加校考科目成绩的总分为依据(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参考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

(2)第二学校志愿及后续志愿不予录取。 

 

()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录取和实施办法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于2017年3月17日9:00-15:00凭本人身份证、民政局证明、退役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阶段毕业证明、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照2张及报名考试费到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行政楼111室直接办理报考手续。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900元-1200/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8223045、6463777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8223140

十四、网址

http://zhaosheng.sdj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与确认: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10:00—3日16:00,具体办法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凡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电机学院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号、报名考试费等相关材料,于2017317日上午900~下午3:00到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行政楼底楼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二)校考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26日上午8:30,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